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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打击】“失驾”仍上路,“侥幸”在作怪

包头交警 2021-03-15

防风险、防事故

保安全、保畅通、保大庆

包头交警依托“大数据”

让“失驾”无处可逃

5月21日7点50分许,青山交管大队特勤中队在光荣道与文化路路口处精准布控一辆车牌号为蒙B H***的黑色奥迪A6轿车。

俗话说

吃一堑

长一智

但偏偏有人不当回事儿

经查,该车驾驶员靳某某,早在2017年4月份因醉驾后驾驶机动车被青山交管大队处罚,其C1驾照被依法吊销5年,至今未重新申领。

没有驾驶证还堂而皇之地上路

胆子真大

蜀黍还经常碰到驾驶证过期还不知道

依旧上路行驶的驾驶员

此次再被查,是因为装修房子图方便,心存侥幸,避开交警驾车上路一大早却被查,经过民警的口头教育,他表示不会再碰车了...

你以为没有交警查车

你“失驾”的事实就没人知道吗

靳某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1000元,目前案件还在办理中。

什么是“失驾”?

失驾是指当事人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注销、依法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驾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失驾行为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多种其他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失驾”人员

本质上与一般的无证驾驶是一样的,都没有驾驶资格,但危害性更大。“失驾”人员曾经取得过驾驶资格,但因法定事由被禁止驾驶机动车,一般来讲都是属于存在严重过错的,发生过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因此,上路行驶时,更具危害性。主要包括:

1、因醉酒驾驶而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6个月;

2、驾驶员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如超速50%以上而被一次性扣除12分,被违法处理窗口暂扣其驾驶证;

3、驾驶员因发生交通事故、或有其他违法行为,驾驶证被暂扣的;

4、驾驶员因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驾驶证被注销等情况。


失驾”的危害

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虽然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但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如果发现路上有交警执勤,由于心虚和规避交警检查的心理作祟,而发生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甚至冲卡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失驾人员驾驶车辆是违法行为

切忌不要心存侥幸,游走于法律边缘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宣

编辑整理:温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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